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除出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冊後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及複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打印)。
(2)往屆本科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打印)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人工認證)。
(3)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按我校2016年招生簡章上的報考條件提交相關材料。
(4)蓋有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畢業考生由檔案管理部門複印并蓋章)。從事過的主要科研成果及獲獎材料,請交相關的清單和複印件給學院。
(5)《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政審表》(需政審部門蓋章,應屆本科生由所在學校的院系學工辦做鑒定并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部門或所在街道辦做鑒定并蓋章(此表可在研究生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提供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複試。
二、綜合面試具體内容:包括專業知識、英語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三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
三、評分标準:按照《海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辦法》進行。
四、綜合總成績确定:(初試成績÷5)×60%+(複試成績÷2)×40%
五、體檢:考生須自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注意體檢時空腹。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給予拟錄取。
六、工作程序:
名單确認→電話通知網上公布→資格審查 →複試筆試→綜合面試→體檢→ 複試總成績計算→複試結束三天内公示→提交到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