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慈善總會《關于發放“海南高等院校助學”項目款的函》(瓊慈函[2021]018号),要求我校推薦20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海南高等院校助學”項目資助,資助金額為每生3000元。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與社區教育中心按照以下三個參考标準從近期各學院提交的臨時困難補助申請材料中進行推薦:
1、推薦受助學生必須是本學年已在庫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優先推薦學生本人或父母在本學期遭遇了突發事件導緻家庭經濟更加困難,學生急需資助的個案;
3、參考學生本人或父母遭遇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優先推薦提交佐證材料證明突發事件真實性(如,父親或母親意外去世)和自費醫療支出金額較大的情形。
經學生資助與社區教育中心初步篩選,同時征求了推薦學生所在學院負責資助工作輔導員的意見,經學生工作部(處)部(處)務會議審議通過,最終确定推薦方婕等20名同學獲得該項目資助,具體名單詳見《海南大學拟獲得“海南省高等院校助學項目款”資助學生名單》。
公示期為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異議,請于2021年5月30日18:00前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與社區教育中心提出。
聯 系 人: 邢老師,王老師
聯系電話: 66263360
特此公示。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5月27日